漯河中院:首用“电子封条”执行 被封房产实时被控
这一次,法院给房子贴上的封条不是你想撕就能撕!摄像头前,任何破坏行为将被记录在案。6月3日上午,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一庭法官来到市区海河小区一处房产,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媒体人员的全程见证下,为该房产加装漯河市首个“电子封条”。
该房产所涉案件为一起标的额为250万元的借款纠纷案,2018年7月底,漯河中院对被执行人王某此处房产进行了查封。但之后被执行人王某一直下落不明,家属也拒不配合执行工作,封条多次不翼而飞,致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直无法兑现。6月3日当天,该院组织人员对该房产进行强制腾房,并加装电子封条,以备下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公安民警联系的开锁人员打开了该房产的大门,执行干警手持执法记录仪全程留痕,对房内物品逐一清点、登记后,在该房门处加装“电子封条”。
“电子封条”整套系统外观呈长方形,上面的“封”字格外显眼,还配有摄像头、小电子屏、查封公告放置区、二维码等科技元素。据介绍,“电子封条”内置摄像头感应装置,可以对涉案房产进行监控,一旦被执行人或其他人员试图破坏、开启房间,“电子封条”便会自动播放法院的警告音视频,告知擅自破坏封条的法律后果,并自动摄影摄像,锁定证据,将信号传送到执法人员的手机终端。
该院执一庭副庭长朱沛表示,相较于传统纸质封条,“电子封条”使用更方便、固定性极好,能够避免自然脱落或遭到人为损毁,利用科技因素实现了查封财产的智能化、可视化,是现代科技运用到司法实践中的有益尝试,是智慧法院建设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将在全市执行查封工作中广泛推广应用电子封条,以提升执行权威,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最大限度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省人大代表胡亚萍全程见证了腾房、加装电子封条的过程。她表示,法院执行工作全程既文明规范,又公开公正,充满科技感的“电子封条” 如虎添翼,有助于提升执行实效,并为此举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