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威诚信承办第五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
《电子商务法》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规范电子商务主体行为,维护各方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的同时也遇到一些实际问题,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产生的这些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并加以解决,从而确保法律的真正落地。由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主办,北京市汇佳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承办,以探讨“《电子商务法》实施中的问题与对策”为主题的第五届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于2019年11月9日在北京工商大学圆满举办。
与会嘉宾合影
三十余位来自执法部门、社会组织、高校院所、电商企业的专家学者、实务人士出席本次论坛并做主旨发言,来自各机构、企业、媒体的一百二十余位代表聆听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上,他提到,北京市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司法局会全力支持各位专家学者为首都的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电子商务法治高峰论坛的举办,对《电子商务法》的落实和普及等工作做出了突出贡献。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 李宁
北京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李宁代表市法学会向出席论坛的代表和长期奋斗在电子商务法治领域的首都法学法律工作者致以诚挚的问候,并且希望通过本次会议的发言和讨论,切实为科学决策、法治实践、行业发展提供法治建设依据。同时希望研究会能够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探索党建与业务的融合发展,不断取得新突破,为电商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 邱宝昌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会长邱宝昌对各位领导、嘉宾的光临,以及与会者对法治研究会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他在发言中提到,要让消费者获益,就要把重点放在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手段上,做到稳扎稳打、依法经营。
随后,论坛从“监管与司法实践”、“学术理论”、“消费者组织与行业”和“电商企业”四个视角对电子商务中的问题与对策展开深入探讨。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监事长陈韶光主持了论坛第一单元——“电子商务中的问题与对策:监管与司法实践视角”。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 韦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副司长韦犁率先发言。韦司长指出,《电子商务法》的实施意义深远,我们应当把握电子商务本质的核心要义,积极地贯彻、完善和落实《电子商务法》。
武汉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院院长 母洪春
武汉仲裁委员会互联网仲裁院院长母洪春结合实际案例就电子商务纠纷的诉讼主体特殊性进行了阐述,说明了在线仲裁成本低、灵活高效等特点,展示了互联网仲裁和电子商务结合的成果。天威诚信与武汉仲裁委员会强强联合,依托电子签名技术及电子认证服务机制,严格执行仲裁业务规则,为互联网金融机构提供具有强公信力的、便捷高效的一站式、全流程在线仲裁服务解决方案,确保在线交易抗抵赖、可追溯,帮助金融机构快速处理贷后纠纷,天然匹配互联网时代金融纠纷的解决需求。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 杨晓军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杨晓军参与“电子商务中的问题与对策:消费者组织与行业视角”单元发表讲话,与参会嘉宾分享了消费者协会对以互联网+监督平台完善消费维权渠道、建立探索互联网+征信体系建设的监管新模式、形成互联网+教育的氛围的规划与期待。在完善互联网+征信体系的建设中,建立健全的第三方认证体系同样重要。例如,通过《电子签名法》所赋予公权力第三方电子认证机构所提供的电子认证业务等多种手段,守护大众的信息安全。
北京天威诚信电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北京市法学会电子商务法治研究会监事长 陈韶光
陈韶光女士在发言中指出,网络交易飞速发展在带来便捷、促进流通、满足人们需求的同时确实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不管是对商业模式创新的界定、电子商务平台的规范还是消费者面临的困惑和维权难等现象,都需要业内人士共同的努力,通过实践去指引未来更加规范的发展。
天威诚信将始终秉承“构建诚信、传递诚信”的业务理念,为电子商务的发展及《电子商务法》的落实贡献力量,为广大商家、用户提供良好经营、使用氛围而努力。